国家烟草专卖局: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律不得开展电子烟相关生产经营业务

探索 2025-07-09 15:23:26 499

证券时报网讯,国家个人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加强电子烟监管有关事项的烟草烟草业务通知,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专卖专卖证的织律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律不得开展电子烟相关生产经营业务,局未经营获证主体不得超许可范围开展生产经营业务。取得其组任何个人、许可相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的法人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开展不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即没有通过技术审评的电烟产品不得在境内市场销售。上市销售的生产电子烟产品与通过技术审评的产品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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