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应税销售收入,放弃免税、模纳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人,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放弃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何开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已经明确,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小规截至2022年3月31日到期。模纳免税到期之后,税人纳税人开展相关业务的放弃征收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定的何开3%。
因此,小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1日之后的模纳免税业务,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税人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放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何开,应开具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不能再开具1%征收率的专用发票。